“那这么说我岂不是能在这个异界当文抄公,不,是担当起将地球文化传播到异界的重任了吗?这个感觉不要太爽啊。以前看着人家一手一个斗之气三段,现在终于轮到我了,哈哈,风水轮流转,今年转我家,一朝天子一朝臣,赶明我就发书,快把文件传给我,我要写出来。”
“你是白痴吗?不是我打击你信心,你这写出来给谁看,卖给说书的?有没有说书的都是问题。”
“那啥,不是有游吟诗人吗,而且我还可以出版。对了,要不你教我怎么制作电脑吧,等我制作成功我给它发网上去。”
“叮,精神链接已断开。”
“我就是说着玩玩而已嘛,怎么感觉当真了?”童逐燕不甘心的低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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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子默今天照常的在书店中看书,一旦闲着没事的时候就来看书的他感觉很自豪。
作为一个伟大的镇长儿子,他本可以欺男霸女,但是他没有过。他自诩自己是一个正义的人,看不起那些有些权势就无法无天的家伙,而且他也不认为有什么人能让他这么英俊倜傥的人心动。其实说白了就是这人自恋。
坐在书店中的凳子上,桌子上放着一摞他感兴趣的书,这些都是他想看的,而且要是到了关门之时还没看完的话,他也是会光顾一下这家书店的生意的。
你要说为什么不买回去慢慢看?那当然是书店中看书的气氛最好了,家里一堆仆人看着碍眼,还有那个管家也让他有些不舒服。
哗啦啦。
书页响动的声音将他从书的海洋中捞出,他有些生气的看向那个打断他那么有意境的沉思的人。
那是一个少年,他好看的眉毛微微皱起,精致的五官上挂满了对书本内容的不满,往往是一本书在他手中不会待很久,只有偶尔才会有一本被他认真的看着。
不知不觉项子默已经看了很久,他猛然一惊,低下了头,眼睛在看着书,心却不知道飘到哪里,原本在他看来生动有趣的好书变得如同嚼蜡。
“我怎么会看一个男生这么长时间!不,她不是男的,她一定是女扮男装,没错,要不然他是不可能吸引到我这么久的,肯定是她!这么可爱肯定是女孩子!镇定,要镇定。”
如同初恋般的少女,项子默心中小鹿乱撞,撞得他的心一跳一跳的,他回想起“她”的一蹙一笑,感觉人生第一次看到了希望,第一次找到了终生的目标。
他确定,他现在,在这一刻起,恋爱了。
项子默决定自动出击,她不是穿男装吗,肯定是不想让别人知道她女孩的身份。这就给人可乘之机了,起码交个朋友的成功概率那可是极速上滑,一旦成为交心知己后成为男女朋友甚至娶到手的机会那就呈几何倍数递增的啊!
想到这里他一下子就忍不住了,起身就走上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