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农村乡邻因房宅、耕地地块、灌溉用水、墓地及其他农村常见纠纷、城镇居民因楼道等公共面积使用,房屋渗水等常见纠纷,纠集亲朋好友伤人行凶者,物业公司纠集人员殴打业主等情况,一律按照团伙犯罪定姓。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参与者,一律按照参与有组织的黑社会暴-力犯罪定姓。
第七条,城乡常见的入室盗窃财物车辆,农村常见盗窃生产生活工具、副业家畜(猪、马、羊、牛)等行为,一律按照入室抢劫论处。
第八条、主城区两所四队(城关所、开发区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经侦大队)接警五分钟之内、其他乡镇派出所接警半小时之内、没有赶到事发地,所长指导员警告处分,当事值班领导严重警告,当事警员记过处分,一年之内禁止入党、评优。
第九条、区110指挥中心、全区各派出-所以及刑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经侦大队等单位必须保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并随时受理群众举报。所长队长指导员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条、欢迎各界群众监督各单位执法情况,如有无故不出警及出警拖沓动作迟缓超过规定时间、收受当事人贿-赂,借办案之名勒索钱财,办理各类审批吃拿卡要等行为,一经查实,所在单位队所长记大过处分,指导员记大过就地撤职、当事责任人就地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在杀气腾腾的“江、十、条”下面还有两行醒目的加黑小字。第一条是青蓝区区长助理、兼区ga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政委江风的公开举报电话。
第二行是局纪委的公开举报电话,及副政委、局纪委书记兼督察长赵勇的公开举报电话。
区ga分局的鲜红打印扣在两行举报电话上面,非常刺眼,仿若鲜血四溅。这薄薄的一纸规定搞不好还会有许多大好头颅落地。
这些办法规定合不合法?答曰不是十分合法,为什么这么说呢?同样的犯罪,情节上还有个轻重,所以法律规定上都有一个上下线,比如三到十年等字眼,但是这个规定完全的按照同等条件下姓质最恶劣的上线情况定案,可以说是重典了。
这个规定虽然和法律条文有所冲突,充满了严打时期的从严从重从速处理的人治思想,但是现在本身就是一个人治的社会,随处可见权大于法和党纪代替国法的现象。权大于法,以权代法更是比比皆是。
而江风正好坐在这个有权力的位子上,咱也以权代法一回,这是姑苏慕容家的绝学,以彼之道还之彼身。江风决心推行这个规定。
江风现在对内完成了个人权威的树立,完全能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花费了大量的人际关系时间精力帮ga局置办了大量的设备,但是这些东西不是拿来炫耀招摇,甚至游山玩水,欺压百姓用的。这些设备都是用来保一方平安用的。
更何况自江风干了一把手一来,利用福利这一手段让各级干警的腰包比以前充实多了,同时给牺牲伤残英烈家属解决后顾之忧,这是变相的高薪养廉啊,这些钱财不是江风掏的腰包,都是老百姓纳税人的钱财,取之于民就要用之于民。还有一部分是江局长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勒索”来的。这些钱江风没有贪墨一分,都投入到局里队伍建设上来了。江风花了这么大的精力,得罪了这么些人,为的不就是保一方平安,让老百姓真正能过上平平安安的曰子吗?,再不下大力气整治,那搞这些有什么用?。
当然了,如果老百姓要是能说一句江局长是条汉子,不是贪污犯,那就更好了,也满足了江局长好名声的小私心。
当然了,江风并没有想杀多少人然红顶子的心思,主要还是为了预防和震慑犯罪。用高压手段震慑犯罪达到让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动机之前就胆寒的地步。
同时考虑了一些,现实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农村宗族暴力等常见多发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却限于伦理道德和一些法律不完善等客观条件导致这类犯罪不仅不能得到制止,甚至愈演愈烈的现象。
同时给执法者拉上一到高压线,正所谓“勿谓言之不预”,先把规矩定死了,谁再触犯就按照规矩办,把人情社会导致的执法不公和纵容犯罪的丑恶现象狠刹一把。
ga局是个管辖权力和业务范围都非常庞杂的单位,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这个地方处理不好,很多人的生活会受到极大的影响,把条条框框都列出来,免得老百姓一有事儿就找含义广泛的“相关部门”磨破嘴,跑断腿结果还是解决不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