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想想当时莉莉和李秋白遇见的模样,马克就忍不住有些想笑。
李秋白被马克笑得有些浑身发毛:“有那么好笑么?”李秋白问道。
马克连连的点点头:“是很好笑啊!我很遗憾,我应该那个时候也去街区公园转一转的。我猜一定有很多人想来向你搭讪,只不过让莉莉这个小丫头做了最正确的一步。”
最正确的一步?
李秋白笑了笑,或许吧。
他的确是很讨厌陌生人的接近,但是比起陌生人的接近,他更讨厌的就是来自陌生人的窥探。那种想要上前认识一下交换一下电话号码却又不敢的行为,比直接上来骚扰他都让李秋白更难以接受。
李秋白还记得当初自己和维斯是如何的认识的。那天也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李秋白自己一个人坐着,不可否认,李秋白天生就带着一股淡然的气势,也很少能有人顶住李秋白的冷淡来和他打招呼。
所以,李秋白没朋友,没人和他做朋友,也没有人敢和他做朋友。
但这一切,都在某天被打破了。
有天,出现了一个叫维斯的人。那天李秋白的周围,明明还有很多的空位置可以坐,但是维斯都没有选择,他反而大拉拉的坐在了李秋白的周围。
见过李秋白的人,都在等着维斯闹笑话,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个长得虽然好看的像是东方最上等的白瓷给精心制作出来的人,是如何的冷淡。
然而,之后发生的一幕却让他们都觉得大跌眼镜!
维斯笑嘻嘻的和李秋白打招呼,态度自然,言语随意。好像,他完全不曾注意到李秋白的长相一般,也好像,他也没有看到周围人的目光一样,他只是想要跟李秋白打个招呼,所以,他就那么做了。
他对李秋白笑了下,然后问:“你好,我叫维斯,你叫什么?”
李秋白眼神一闪,看着维斯,也露出了个清淡的笑容:“李秋白。”
李秋白,简简单单的三个字。
维斯眉毛一挑,这三个字脱口而出,“李秋白。”
字正腔圆的不可思议。
李秋白有些惊讶了,能这么准确的念出来这三个字的读音,对于一个没有说过中文的外国人来说,还是很困难的。
仿佛看出来了李秋白的惊讶之色,维斯笑了笑,解释道:“我以前在香港生活过。”
一句话便解释通了,李秋白点点头,说道:“怪不得。”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李秋白和维斯忽然的熟悉起来了。速度快的让旁人都不可思议,那些以前看着李秋白就觉得有些冷漠的难以打招呼的人十分后悔,早知道李秋白根本不像是想象中的冷漠嘛!
只是,他们却已经错失了做李秋白朋友的机会了……
的确,李秋白确实不是一个冷漠的人,也不是冰冷到不近人情,他只是不喜欢那些过多的客套和应酬。因为少年时代看多了太多的人情冷暖,所以李秋白发自内心的痛恨那些客套,别人越是有理由想要接近他,李秋白就越是讨厌这些人的接近。别人越是费劲了心机,李秋白就越是离得远远的。
他只喜欢直来直往,比如当年的维斯,比如今天的莉莉,再比如今天的马克。
直来直往,一见如故。
不得不说,一见如故这个词,真的很适合。虽然只是第一次见马克,但是马可已经可以一眼就看出来,什么样的接触方式对李秋白来说,才是最有效。
马克微笑的看着李秋白,眼神之间有着淡淡的欣赏。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说莉莉走了最正确的一步么?”马克突然的问道。
李秋白做出了一个洗耳恭听的姿势,马克这才开口:“白,你真的很吸引人的眼球。长相,这就不用说了,我觉得你的相貌甚至可以照亮黑暗。但是,这些都不是最吸引人的。”
马克笑了笑,丝毫不觉得自己的用词夸张:“最让我觉得你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你的眼睛。看似什么都没有,却是什么都有。白,你是一个很冷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