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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本吃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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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格特的神话在英国北部可谓家喻户晓,那是一种外形可以不断改变的妖精。通常它是隐形的,有时以人、动物、骷髅或魔鬼的形式出现。很多博格特都喜欢吓人,有些只是像皮皮鬼那样喜欢恶作剧,把惯常的沉闷气氛打破。根据传统,如果你发现门被突然关上、蜡烛被突然吹灭、工具突然不见了或者是在房间里发出奇怪的回声,那就是博格特捣的鬼。本性更恶毒的博格特甚至会在黑暗的道路上吓人,惊吓独行的旅客,有时会吓出毛病或被它吓死。

滑稽滑稽是针对博格特制造出的幻象的魔咒,当它们制造的幻象被识破的时候,它们就会短暂的失去行动能力,任人宰割,这个时候是捕捉博格特的最好机会。

有必要提一下,识破和用滑稽滑稽破解是两种情况,一个是强行突破,一个是取巧,后者对博格特造成的伤害显然更小,甚至根本对它们没有任何影响。

博格特在特定的时候还是有点作用的,比如你想让某人不舒服的时候,你可以用博格特恐吓他,你想让他全家都不舒服,你可以把博格特丢到他们家,保证他们家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诸如此类才是神奇动物的正确使用方式,就像独角兽的血,这可是一等一的**,只要让某人喝下,保证那个人余生都会生不如死。阿斯克在学习神奇动物的时候一直致力于发掘正确的使用方法,他的口袋里就有一瓶独角兽的血,其他的小玩意也有一些。

“统统石化。”

阿斯克丢出一道石化咒,然后弯下腰抓起被石化的博格特,走到窗前,随手一丢丢到马路上。很不巧的,一辆重型卡车刚好驶过,只听得“咯嘣”一声脆响,这只倒霉的博格特就被碾碎了。

坑人者,人恒坑之,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解决了博格特,阿斯克扭头看了一下时钟,正好十二点整,已经到了第二天。

“星期五……”阿斯克摘下眼镜,疲倦如潮水一般袭来,头也是昏沉沉的,踉踉跄跄走了几步,还没摸到床边就五体投地,趴在地上了。

“呼……噜……呼……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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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太阳比较勤快,起得很早,不过当阳光撒在阿斯克的脸上的时候,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半……这间屋子的窗户朝西。

在地上滚了几圈,阿斯克打着哈欠爬了起来。坐在地上,睡眼惺忪,嘴角还挂着口水,表情呆萌,阿斯克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抓着眼镜站了起来,走到卫生间开始洗漱。

洗漱,穿衣服,收拾东西,下楼吃饭……

等到他出门,已经是过了四点,这个时候刚好可以去别人家蹭一顿饭,至于人选,阿斯克刚睡醒在那里发呆的那段时间刚好想到。

“原来昨天忘掉的事情是这个……”

昨天,阿斯克在碰到苏鲁格之后,他把格兰杰先生丢在半路,带着大黑狗离开,然后有了后面的很多事情。现在想想看,没有阿斯克的指引,格兰杰先生肯定是迷路了,不过倒还不至于出事,最后应该是会被赫敏找到的。

那么,问题来了!

赫敏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她是会把阿斯克石化了丢进霍格沃茨的湖还是泰晤士河?

阿斯克表示这个倒还是小问题,他现在碰到一个更严重的问题,那便是记着赫敏家地址的那张小纸条好像不见了。

“呃,不会这么巧吧,不是说碰见黑猫之后的一个星期会有好事发生吗?这算什么好事,从昨天到现在各种倒霉好吧!话说回来,赫敏的家住哪里来着?”

摸了摸下巴,阿斯克慢慢的回忆着,他倒还不至于完全不记得,只是想要精确的话,难度貌似不是一般的大。

“唔,肯定是在英国,然后是哪个郡呢?”

因为不是英国人,阿斯克对于英国的地理几乎是一窍不通,没办法,他只能去买了一本英国地图,然后对着地图慢慢的寻找看起来比较靠谱的地方。找了半天,他在地图上列出了几个有可能,也就是看着眼熟的地点,然后记了下来。

“他们家是麻瓜,也就是说麻瓜政府那里应该有户籍记录,先去那里找找看吧,但愿英国没有和赫敏同名同姓的……唉,那张纸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呢?”

阿斯克的口袋里,一个黑色的本子突然张开,站了起来,然后扭动几下来到一本书的旁边,俯下,书页猛地合上,咬住,一点点,一寸寸的把这本很薄的书吃了下去。

吃……

没错,就是吃,就好像捕蝇草,整个过程持续了很长时间,一直到这本书彻底消失,黑色的本子晃动几下,倒了下来。它的封面鼓了起来,就好像是人在吃饱喝足之后鼓起的肚子,隐隐约约,还有“咕噜咕噜”的声音从它的身上传出……

正在麻瓜政府里寻找赫敏家住址的阿斯克还不知道,他买来珍藏的吉德罗·洛哈特的小说全集已经被吃掉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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