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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阅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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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抹阳光降临之前,漆黑的精灵化作了夜幕的使者,来到了人间。本由。。首发

当众人看到入场的居然是黑暗精灵的时候,惊讶、惊诧的表情溢于言表,毕竟,在大多数情况之下,这个种族本身就代表了邪恶,或许比她们名声更差的,只有深渊下的恶魔和魔鬼,就是亡灵都比她们有人缘。

但她们无疑是整个黑暗精灵种族的异类,披着金色重甲的黑暗精灵骑士,还是第一次在大地上出现,他们缓缓列队向前,和那些擅长匕首和毒药的同族不同,辉煌的圣剑、坚实的塔盾,最重要的,却是那象征着圣光环绕的十字架和骑士们身上的圣光,让看台上的人类圣骑士们满脸震惊。

“黑暗精灵也能就职圣骑士?”

“怎么可能!?邪恶的黑暗精灵凭什么获得圣光的眷顾。”

“因为你的圣光之神是个傻。”

这种百分百会打成异端的发言没有说出口,但我毫没有掩饰自己恶意满满的嘲笑的打算。

“呵呵,我之前有个朋友,黑暗精灵传奇圣骑士,而且,有进阶的圣阶的可能。哎,可惜她不在。”

有的圣骑士满脸不信,有的却是惊诧后点了点头,但我毫不掩饰的耻笑,直接获得了那女骑士的怒目,从她回去知道我的身份之后,就变得很不友好,貌似我就不小心狠狠的得罪了她。

以城管骑士团的徽记,是一个紧紧握紧的金色拳头,象征着团结和协作的精神。而其上插着一把钝刀。代表着适可而止的暴力。恩,绝对不是指着某些不和谐的事情,更不是某人对某家以拳头为名的公司有什么怨念…….刀妹那么可爱,为啥总是要砍她了?看那个到处种爆炸蘑菇侮辱环境的才对吧。

咳,异世界的话题就到处为止,还是回到正题。

和以战阵为主的正规骑士团不同,城管骑士团最重要的任务无疑镇压混乱、清缴盗匪、驱逐野兽之类的小规模作战,为了更方便分散作战的小战场。她们以小队编制为主。

每一个小队的队长或副队长是来自地下的暗精灵骑士,依旧是以老带新的套路,而成员却五花八门,但绝大多数依旧是皮厚肉糙的骑士系职业,或是决定踏上骑士之路的年轻人。

缘由?的确,盗贼系职业身手敏捷、战士系职业灵活多变,法师更是适应力极强,似乎都很适合城市内作业,但以上三个主流职业若是论起声誉来,恐怕都不怎么样。

盗贼偷鸡摸狗。拿钱办事的形象深入人心,战士野蛮粗暴。拳头说话的特性也很明显,法师这个职业在世人眼也多半和邪恶、无信者挂钩,可以很容易的获得尊敬和畏惧,但绝对无法轻易获得信任,远不如圣骑士、公正骑士、骑士来的名声好。

圣骑士要遵循圣光教义,公正骑士以律法为行为职责,普通的骑士也要遵守骑士美德、效忠自己的领主和君主,名声和荣誉比性命更重要,为了和获取他人信任,也为了小队内部服众,大部分情况下小队的领导人都是骑士职业。

用某人的说法来看,就是虽然钢铁罐头们脑袋大多空空如也,但都可以凭脸吃饭........嗯,那厮是在圣堂骑士团说的这话,结果就是被同僚海扁,好吧,实话实说吧,除了罗兰这作死专业户也没有谁能够作死到这种地步。

未来的城管骑士团大部分时间在城内执行任务,有专门的情报后勤、法术支援小队进行支援辅助,她们的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最重要的还是能否建立大公无私、值得信任的整体形象,因此,选择“脑袋打铁”的骑士系,是在硫磺山城已经被验证过的最佳选择。

10至12人为一个小队,由精英暗精灵骑士带队,配上顶级的装备,任何违法分看到都会头痛,整个城管骑士团预计总人数一万四千,足以同时应付数个城市的值守任务。

而之所以阅兵一定要在夜间举行,也是考虑这些暗精灵骨干也无法适应阳光,这段时间内也必然以夜间值勤为主,而等她们的特制装备准备好了,白天也能够正常行动了。

特制装备是什么?被当做模特的莫莫身上穿的就是了。

本来黑暗精灵惧光最大的原因,就是受不了阳光的瞳孔和皮肤,皮肤还好,只是待得久了会被灼烧,但脆弱的双瞳是受不了半点光........但实际上这并不是没法解决的。

黑色的侏儒防风镜上是墨绿色的树胶镜片,水属性的顶级材料头龙皇皮被制成了帅气的夹克衫,皮手套,黑色的颈圈,修长的美腿上厚厚的长筒皮靴和长筒袜,加上紫色的眼影和唇膏,有一种超越世俗的叛逆美感.......

至于是否参考了某种特殊职业,咳咳,至少我没有丧心病狂的加根皮鞭,当然,也有少数兴趣独特的黑暗精灵自带了这玩意,比如说某只名为莫莫的疯狗,现在正兴致勃勃的表演其鞭舞,很是引起了市民们阵阵惊呼.......那些主动上门挨抽的变态我们就无视吧。

披上了这顶级的水属装备,再在裸露的肌肤上涂上奥莉薇特制的防晒油,基本已经做到了阳光全遮蔽,并不需要像过去走上地面的暗精灵一样,披上纯黑的斗篷,也只敢在夜间行动。

在这样的装备之下,她们的耐光性大涨,有黑暗精灵做过实验,全套装备并抹油后,可以再阳光下正常活动五个小时,而随着身体逐渐习惯,做到每日八小时以上的阳光下活动时间是可预期的,而莫莫这样的灰精灵装备上后,基本可以无视阳光对其的负面影响了。

事实上。凭着地下黑暗精灵的魔法水平。克服阳光并不是完全不肯可能的事情。但在罗丝掌控的神权社会制度下,谁研究这个基本就等于和罗丝对着干了。

“什么?你在研究应对阳光?你打算叛逃到地上世界?”

现在罗丝没了,新的技术应该会很快出现吧。

当然,即使在现在,这一套装备也实在不便宜,侏儒护目镜常用的宝石镜片透光性强效果差,在我的提议下,艾米拉特制的树脂镜片却立了功。但要量产也是不容易。

虽然已经有了母本,至少要等艾米拉培育的魔化松树长成森林才能量产,而那头龙皮虽然还有不少,但由于太过珍贵,仅仅只是用来遮阳也太浪费了。

刀枪不入的龙皮的防护能力不会比精钢板甲差,但我手没有并没有发挥材质的顶级工匠,为了避免浪费龙皮,仅仅只是对其进行了简单的粗加工,附魔和魔纹都没有加上。

虽然防护能力大概也就龙皮的天生防护,但也最大程度保有了龙皮本身的抗魔效果。本就有抗魔天赋的黑暗精灵穿上魔抗极高的龙皮甲后,基本无视了黄金阶以下的魔法效果。成为了真正的法师杀手。

看着走过去的城管骑士团,我满意的点了点头,她们不仅是未来的城市管理者,主力骑士团的预备队,也是专业的破法者,当然,在必要的时候,客串一下法师杀手也未必不行。

而当这个“拳头”部队走了过去后,下一批,却是预料之外的来客。

走到最前面的,是那个高大的牛头人,他憨厚的笑着,不住向两旁的路人挥手致意,他的名声可是颇为响亮的。

但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和过激的发言,比如“好男人有什么好遮着的’、‘男人变态有什么不对’,他在获得了部分女性的极度厌恶的同时,也获得了大部分男性市民爱戴,当然,也少不了少数重口味女性的拥护。

当这位同时享受欢呼和倒彩的最高主教走过后,其背后的教会武装却露出了狰狞的色彩。

那是一批身着黑色法官袍的法官,但他们也是法咒使、审判者、公正骑士,人并不算多,列队也不算整齐,但那属于顶级强者的威严,却在识货者如灯塔般明亮。

“这么多黄金,怎么可能?”

“黄金阶?看好吧,那群家伙有这么多的传奇。”

“.......地下世界的传言居然是真的,传奇遍地走,巫妖不如狗,随便丢块砖,砸死两半神。”

在狠狠的瞪了一眼把巫妖比作狗、还打算砸死半神巫妖的傻蛋后,我才把注意力投向了台下。

我也对他们的演出很是满意,这些来自律法厅的老家伙最弱都是黄金,他们都是法官资格拥有者,也是律法教会积蓄了近百年的真正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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